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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他乡遇故知

席慕倒是没料错,铃铛儿确实是被他吓了一跳,实在不知道怎么去应付这太快的变化,一想到见了木头她不会不会一天得红几次脸,顿时觉得没法见人了,只好连生辰也不过连夜就跑了。本来她从长白山提前回来,就是想在家过年然后在大家的见证下过十五岁生辰的,结果年是过了,生辰却是在马背上过的。

先跑到了山东青州大姐夫家里去见了大姐姐南宫子语。大姐姐去年夏天又生了个儿子,现在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娘了。南宫家的人对这个铃铛儿动不动就离家的毛病已经见怪不怪了,这个小妹妹太好动,也太敏感,遇了不高兴或是自己解决不了的事,就跑出去过一段再回家,回去事又是笑嘻嘻没事的一个人。

南宫子语见了这个小妹妹,一眼就瞧出了她笑眯眯的眼底藏着无数心事。一个十五岁的姑娘会有什么心事呢,子语是过来人,猜测无非是些少女的不安而已,旁敲侧击地探问是不是有心上人了。铃铛儿一听立即脸颊又火烧火烧的,叫她怎么去说她患得患失的心态呢要是让大街界知道她居然也会有如此犹豫不决的时候,一定要被笑死了。想了一圈张了张嘴,终于还是没说,支吾以对。

子语对这个小妹妹没办法,知道这个小妹妹早熟,从小心思多,想事也想得多,她不愿意说那是谁都没办法的,只好想着说慢慢再探,结果铃铛儿也猜到大姐姐的心思,呆了几天又偷偷溜了。估摸着这个小妹妹是要往南方跑,子语只好差人赶紧往保定报信去。

子语猜得不算错,也不太对。铃铛儿这回确实是想散心,不过去哪里,她自己也还没想清楚,只是一味地晃荡着想心事。

在长白山跟着花婆婆学艺的时候,那里是女真的地界,汉人是不能在外面乱跑的,铃铛儿终日躲在山谷里和花婆婆做伴,没什么可玩的,除了练功,就是想事情咯。想得最多的人,一个是朱北固,一个是席慕。

朱北固可以说是她第一次以一个少女的心情去喜欢的男子,在她心里留下的印记自然是很深很深的了。尽管她最终也明白过来,她和北固哥哥之间的差距是注定了他们不可能有共同的生活,也很果断地决定了自己要选择的路,可是对于一个这样的男子,一下就想淡忘又谈何容易尤其是重遇后又分别的那一幕,朱北固的欢喜、愤怒到冷淡的忽悲忽喜,在她心上又留下了一个烙印,觉得自己是不对的,觉得是自己伤害了他,铃铛儿心里有一股歉疚,更觉得自己太容易忘情。

席慕这个人,十一岁那年她跟三叔去太原的时候就认识了。当时她觉得这个人挺有意思的,又好看,就动了心思说要嫁他。后来木头要她为他做八十一件事,她也觉得好玩,就乐呵呵去做了,做到后面发现自己是小孩子心性,对嫁给木头这件事就当成了戏言。反倒是席慕一眼看穿她爱假装,彼此十分默契,才被她引为知己。

木头对她的好,在以前的一路相伴相处之间,她是知道的。但那时她还不太明白是否属于男女之间的情意,她一直把席慕引为知己,因为他实在是比她厉害多了,而她只是一个黄毛丫头,这么厉害的一个人,怎么会喜欢一个黄毛丫头而她这个黄毛丫头和他这样厉害的人相处是不是会太吃力讨不着好

等到完全明白木头的心意时,心里又横亘了一个朱北固。木头对她全心全意的好,对她的一切想法都十分尊重,从来不曾把她当作孩子,因为她年纪小而轻视她。也正因为如此,她觉得自己的心已经不是清清白白的了,就这么投入木头的怀抱,对木头公平吗一个处不好,岂不是连知己都做不成了这笔帐她算来算去都没把握,一贯的果敢也发挥不起作用了。

铃铛儿这个性子,想不通的事她就会先丢一边去,免得自寻烦恼。席慕就是太明白她了,别看她说什么要坦荡荡地面对他,可这要等她想明白了,估计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去。放着她一门心思地去想对朱北固怎么内疚,然后把他抛到一边去什么时候才想得明白所以他干脆亲了她一口刺激刺激她。她不是说第一个喜欢的人就剐了她心上一块肉吗那第一个亲了她的人她会如何,就是要她一想起心乱乱地放不开,想不通可以,只要不把他忘了就行。

这个丫头果然心乱了,乱得跑出了家门,就这么晃晃悠悠地又晃到了开封的朱仙镇。

到了朱仙镇才听人说这里有河渡,铃铛儿想着也该去南京看看四姐姐了,三年前离家,她连四姐姐子沫出嫁都没看成,听说四姐姐刚生了个女儿,不如就去看看她。便打定主意走水路转淮河去南京看四姐姐,然后再从南京下扬州玩一转,反正从大哥哥和三哥哥那里刮来的银子,藏了这许多年还没用完呢,够她一路慢慢挥霍的了,一想到玩的心里顿时快活了许多。

于是到了贾鲁河附近索性把马也卖了,美滋滋地捧着一包五香豆干一边嚼着一边看着一路的喧哗热闹往埠头走。

到了埠头打听有没有一路走南京的船,人家远远的一指,喏,刚靠码头的那只大船就是。

铃铛儿顺着看见正好有艘商船舶了码头,笑眯眯地谢了谢就往过走,正好那船在下客,和不少商贾模样的人擦肩而过。铃铛儿不着痕迹地好奇打量着,咦,怎么好象看到面熟的人呢

仔细看了看正下得船来的二男一女。

最先一个男子,一身深蓝修身的锻袍衬得他仪表堂堂,处处细致,经过那些挑担的苦工时,小心翼翼地错着身子走着,眉眼连瞧也不瞧一下,仿佛十分不屑的样子,很有点傲慢。那个二十上下的大姑娘也是一身锦缎,出门在外也怕脏了不方便居然披的白锻面斗篷,秀气的瓜子脸修饰得也很精致,个子不算高,倒象是南方的千金小姐。

走在最后的那个男子稍微高些也壮实一些,和同行的一男一女的奢华细致不同的是,只着了身褐色棉袍,虽是普通的衣着,眉宇间透着沉稳,面容也是硬朗的,即使被挑工苦力不小心碰到时,也彬彬有礼地微笑说没关系。这人看起来感觉象是给他那两个同伴做陪衬的,从他走路也是微微收着下巴的姿势,就能看出这个人的内敛来。

这两个男子她一定是在哪里见过的,是什么人呢铃铛儿朋友不多,一遇到有印象的人,就忘了问船的事了,只盯着这几个渐渐走远的人瞅着,还不自觉地跟了几步。

突然听见那秀气的白斗篷姑娘对身边的蓝衫男子说:“白大哥,白二哥,没想到河南这里的埠头,和南京城的比起来也不太差呢,虽没那么堂皇,却也挺热闹的。”

南京南京!姓白的

蓝衫男子淡淡的恩了一声应道:“恩,还不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托了这河水的福气。这个朱仙镇是开封府唯一的水陆转运埠头,唐宋起一直就是交通要道和商埠之地,热闹就不出奇了。也借了死人的光,南宋时的岳飞就在这里大破的金军,取得朱仙镇大捷,所以这也成了名镇。”

说话声音极大,也不怕有人听得懂南京话。这人看着体面,嘴巴可是不太顾着别人的体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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